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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人们都知道吸血鬼爱喝人类的鲜血,但萧正玺却从来没有这个欲望。取而代之很爱喝红酒,有一整柜的红酒。

    这些年和尚书亦搭档工作挣了不少钱,也已去过欧洲进行寻亲之旅,无果。

    萧正玺换了一身衣服打算出门上天台,天台的风景很好。每天黄昏的时候萧正玺总会独自靠在天台的围栏上,听着音乐,放空自己,惬意地享受着这安静的时光。

    “加油阿彬,你可以的,已经看到家门了。”凌稚彬气喘吁吁地从一楼爬上七楼。

    这栋公寓位于人烟稀少的地区,有七层楼高,每层两个住户,没有电梯。为什么凌稚彬会买这里的房子?因为便宜,人烟稀少本来就比较便宜,加上曾经出过命案就更加便宜了。而且买七楼不亏,还送一个天台,不过要跟隔壁邻居共用就是了。

    萧正玺出门看到自己的邻居便上前打招呼,“邻居你还好吗,脸色很白。”

    “放……心,没……你的白。”凌稚彬气喘得有点说不出话。

    “这是天生的。”萧正玺微笑地说完便走上去天台。

    凌稚彬觉得他的这个邻居是个怪人,每天黄昏的时候总会一个人在天台待上一段时间。皮肤还很白,没有血色的白,甚至说是吸血鬼也有人相信。某天还突然开始养了狗,酷似狼。不过这只狗特英俊,凌稚彬种觉得很熟悉很温暖,有一种说不清的情感冒出。

    凌稚彬连忙打住自己的思绪,总之邻居跟他的狗都很奇怪,还是少接触为好。

    凌稚彬进屋后直接陷进了沙发里,为什么我一个吸血鬼猎人要像普通上班族一样每个星期都要回公会开会报道,这个该死的会还要开一整天。

    拖着疲惫的身体进浴室,把隐形眼镜脱下后洗了把脸。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异色瞳,左眼红色,右眼黑色。心情平复后,左眼慢慢变回黑色。他只要心情激动眼睛就会变色,所以日常出门都要带上隐形眼镜。

    凌稚彬最开始的记忆是在一个陌生的医院醒来,后来慢慢找回了一点记忆。他的同事在一片废墟里找到了他,地上满是干枯的血迹,边上是一间破旧废弃的小屋。同事推测应该是和某物搏斗,现场也有打斗过的痕迹。

    凌稚彬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身体上的细微变化,比如激动时会变色的眼睛,皮肤不再光滑而是有点皱皮,月圆前夕的几天身体会开始变虚弱,月圆当天会更加虚弱。

    晚上九点多的时候,萧正玺牵着二霆出去散步,进行每周两次的遛狗活动。

    “你已经是条成熟的狗了,要学会自己遛自己。”萧正玺松开牵绳,在公园里的长椅上坐下。

    二霆不屑地看着主人,咬着自己的牵绳开始消失在黑夜中。

    “别把自己走丢了,早点回来。”萧正玺对着空气说。

    凌稚彬在附近的便利店走出来,提着一堆生活用品和一条纸巾。家里竟然没厕纸了也不知道,早知道回来的时候就去便利店里买了,不用现在又要爬多一次七楼,他对自己的愚蠢感到很懊恼。

    凌稚彬穿过公园的时候一个黑影出现在自己面前,“啊!”他发出一声惨叫,手上的东西掉落一地。黑影用锋利的指甲划伤了凌稚彬的手臂,手臂血肉模糊地出现三道伤痕。

    “你是吸血鬼!”凌稚彬按着受伤的手臂连忙向后退,习惯性地摸自己的后腰。糟糕,忘记带匕首了。而且快到月圆之夜,身体也开始没有那么敏捷。

    身为吸血鬼猎人的凌稚彬,总会有很多想要取他性命的仇家,因此不出任务的时候都必须带着匕首防身,毕竟带枪错手杀死了任务外的吸血鬼也很麻烦。

    “你杀了我弟弟,我要你偿命!”吸血鬼不断进攻,招招致命,凌稚彬只能东躲西藏。

    吸血鬼捉住了手无寸铁的凌稚彬,“放心,我不会让你那么快断气的,我要将你身上的皮肉一块块划开,慢慢折磨你。”吸血鬼一只手掐着凌稚彬的脖子,另一只手用指甲轻轻划过凌稚彬的脸蛋。

    喉咙中的空气被强制扼住,凌稚彬觉得自己快窒息了,不停痛苦地挣扎着。

    当力气准备耗尽的时候,凌稚彬突然听到一声惨叫后,便有大量的空气拥进喉咙里。他跌坐在地上大口地喘气,朦朦胧胧中看见一条大狗咬着吸血鬼的手臂,吸血鬼拼命甩开未果,只见大狗猛力将手臂扯了下来。

    “狼人!”吸血鬼落荒而逃,被扔在地上的手臂慢慢化作黑色的灰飘散了。

    被称作狼人的大狗慢慢走向自己,双眼发红,凌稚彬本能地向后缩了缩。

    这只大狗走到凌稚彬身边,舔着他手臂上的伤口。凌稚彬顿时觉得有种说不出的安心感,小心翼翼地伸手摸了摸大狗身上的毛。

    因为等了很久都没见二霆回来,萧正玺便去找。等找到二霆的时候,他觉得眼前的这一幕很诡异。二霆倒在邻居的怀里睡着了,邻居手臂上满是血。

    萧正玺本来打算请邻居回家帮忙处理伤口的,可无奈家里根本就没有处理伤口的药品,只能先把二霆扛回家再去邻居家。

    这是萧正玺是第一次拜访凌稚彬的家,中世纪的装潢,有一个壁炉,上面竟然还摆着两把猎枪。

    整个房间十分的安静,谁都没有打破这个沉默。萧正玺默默地帮凌稚彬处理着伤口,他觉得是自己的狗弄伤了人,凌稚彬则是不知道怎么去解释这个伤。

    萧正玺准备回家的时候,凌稚彬还是踌躇地向萧正玺道了谢,“谢谢,那个,并不是你家狗弄伤我的,是它救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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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定期掉落作者的吐槽 _(:з」∠)_

    第七章

    天色有点晚,窗外的星星挺亮的,明天的天气应该会不错吧?

    不过对不起了亮晶晶的星星,我现在没什么心情欣赏你们知道吗!

    我现在在公会总部!

    公会总部的顶楼!

    顶楼的Boss办公室!!

    Boss办公室里的休息室!!!

    呜呜呜,总之我现在慌得一批,而且心情有点复杂。

    亮晶晶的星星你知道吗?

    Boss居然听完我汇报之后邀请我一起吃饭!

    满头问号?我最近应该没有犯错吧?

    害怕。

    但是Boss请吃饭,这是什么奇怪的走向?

    霸……霸道总裁爱上我???

    咳!其实,我可以!!!!!!!

    冷静。

    少年。

    不!

    骚年。

    可惜啊!听说Boss不是哨兵......

    对了,趁着等Boss吃饭有点空,拿出我的日记本写写我的那些奇怪的朋友们吧。

    大概在五百多年前吧,这个世界经历过一场伤亡惨重的大战。开战的原因我也不知道,大概是彼此看不顺眼呗。

    各族大佬聚众打架?

    目前我所了解的种族有,我们哨向一族、吸血鬼、吸血猎人、狼人、兽族、预言者、普通人等等,我只能说等。因为我也不知道还有什么物种存在。

    不过你想知道的话可以问问我们Boss,我觉得我们Boss无所不知,只要你有胆子问。其实我觉得Boss挺温柔的,不知道为什么玺儿会和Boss不和。

    一定是玺儿的问题!

    跑题了,先说说哨向一族吧。哨兵和向导是天生相互吸引的,一旦确定了对方就不会再有二心。

    哨兵一般都是高大威猛,能勇善战的,就是脾气有点暴躁,如果这个暴躁不能得到缓解,哨兵可是会连自己都打。

    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可爱的向导登场了,我们最大的用处就是抚慰哨兵,安抚他们的情绪。抚慰的话方式有很多种,最常见的就是用我们的精神体去疏导,最有效的就是用我们的身体去疏导。

    Bi--------------

    哨兵和向导都有自己的精神体,精神体是有实体的。一般都是用小动物的形态出现,这只小动物是我们最忠诚的好朋友。不过一般他们都懒得用实体出来,除非,它们心情好。

    就像现在,我轻轻地摸了摸乐乐的角角。乐乐是我的精神体,是只可爱的小鹿,头上顶着一对发出淡光的鹿角。

    乐乐说它刚刚在公会看见一头很帅气的雄狮,是属于一位强大的哨兵的精神体,狮子毛发金灿灿的,眼睛蓝中带绿,很迷人。

    乐乐说它想泡它。

    emmm

    乐乐你能告诉我你是不是有幻觉?听说,目前公会的哨兵很少,都是宝藏级的精英,精神体是狮子的就真的没见过了。

    如果有,我也想泡。

    吸血鬼、吸血鬼猎人、狼人,这三族真的是相爱相杀,冤冤相报何时了,我就不详细说了吧,不懂的回去补补暮光之城。

    玺儿之前失忆了,是不是和猎人狼人打架啊?被人打坏脑子?所以失忆了?

    不敢问,我怂!我很爱我的血。

    兽族,陈晖厦陈先生是代表人物。兽族经历了五百年前的大战,为了休养生息,为了族人的安全,为了世界的和谐发展,决定隐世避世。外人进不来,族人也不能轻易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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