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树下有一茶摊,挂着白布招子,上书一个歪歪扭扭的“茶”字,内置几张破旧的木桌。
茶摊内没什么人,只有其中一张面对面坐了两个男子,一个身着黑衣,一个头戴帷帽,俱都一派闲散。
小二送上一壶茶,分别给两人斟了,又热切的道:“两位可要来一碗桃花糖水?秣州特产,要是进了城,卖的可就贵多了,我们这里只要二十文一碗。”
说着,指了指茶摊外放置的一口小木桶,木桶上盖着布,隔着老远都能闻到里头甜丝丝的味道。
那头戴帷帽的男人一愣,随着小二手指的方向一看,不由失笑,摆手道:“不必了,多谢。”
难得有外地来客,小二还想再推销一番,但目光一转,落到两人握着茶杯的手上,见那上面布满老茧,又看到搁在一旁长凳上的两把长剑,心神一凛,立刻知道眼前的人不是他能惹得起的,没再多说话,退了下去。
等人走后,沈牧抿了一口茶,抬起眼,看向眼前的男人,似笑非笑道:“萧兄怎么不说话,莫非还在惦记那桃花糖水?你要是想喝的话,我就去买一碗。”
被唤做“萧兄”的男人拧了一下眉,抬起头来,露出一张端正肃穆的脸,淡淡瞥了他一眼,道:“胡扯。”
沈牧在肚里暗笑,他也生的俊美,狭长的凤目一眯,却无端显出几分邪气来。
沈牧撑着下巴,看了一眼外面那黄沙飞石的路,突然感叹道:“唉,这才刚到秣州呢,就已经觉出荒蛮来了,也不知道这大西北能有什么好玩的。”
萧恕放下茶盏,道:“我们不是来玩的。”
“我知道。”沈牧脸上还是带着几分漫不经心,眨了眨眼睛,笑道,“但等正事做完,总有空闲逛上一逛吧?解决三两个废物罢了,能不能用上一根手指头?”
这般大话,萧恕一向是不接的,沈牧便自顾自道:“等事情做完,你就在客栈歇着,我自己去逛逛。我听说秣州有南风馆,虽比不上醉涂山,但也总算是个去处,我知道萧兄必然是不想去这些地方的,只要别拘着我就好。”
萧恕不说话,抬眼向路边看去。
这一看,便看见两辆马车并着几个骑着马的人从远处过来了。
马车算不上有多华丽,起码比起北烊王府的贵夫人们出游时镶着金盖的马车,这两辆要显得朴素许多。
真正吸引萧恕目光的,是那几匹马,和马上的人。
萧恕看出来那几匹马都是名驹,毛色鲜亮,高大健壮,一看就养的极好。
其中两匹的马背上都坐了人,前头的是个黑衣少年,大约十八九岁年纪,肤色微黑,腰间挎一把弯刀,身姿挺拔如松,一看就会武功。
萧恕觉得那少年有些面熟,目光在他身上停留片刻,然后收了回来。
结果没过一会儿,那行人便在茶摊前停了下来,方才还慢吞吞扯着缰绳,恨不得把千里名驹勒的原地踏步的少年立时一挥鞭,到了其中一辆马车的窗边。
随后,车内有人声传来。
声音不太大,若非萧恕与沈牧俱都耳力过人,是没有办法听到的。
“……我想喝那个,”是个少年的声音,极轻,极软,像猫爪儿挠在人心上,让人不由自主屏起呼吸,“糖水。”
这声音好听极了,沈牧心神不由一荡,抬眼向那边看去。
车帘挡着,看不清里头的情形。
沈牧盯着那边,手心有些痒痒,唇角一勾,撵起一颗石子儿,正要灌入内力,想借风掀开那车帘——
“那是凉的。”另一道略低些的男声突然响起,“绿漪不是不让?”
男声听着挺冷,没什么温度,说出来的话却不像是声音那样。
沈牧动作一顿,掌心将石子撵下。
少年小声道:“我知道呀,没关系的……”
“会肚子痛。”略低些的男声不为所动。
少年没声了。
过了好一会儿,一阵窸窸窣窣的衣料摩擦声,少年的声音高兴了起来,似是灵机一动,“那、那就只买一碗,我只喝一点点,剩下的都给你喝,好不好?”
“……”
没过多久,马车的帘子被挑起,有个穿着黑衣的身影探头出来,朝茶摊的方向望了一眼。
紧接着,一只沉甸甸的钱袋被随手抛出来,另一个骑着马的少年便抬手接住了,下了马走过来,扬声道:“老板,一碗糖水。”
接了糖水,再回去时,仍是那黑衣男人揭了帘子接过。
这回,因着要拿东西,帘子挑开的幅度大了一些。
二人目力也好,清楚的看到了那人抿着的薄唇,侧脸轮廓,和腰上那两把黑色的刀鞘。
就连那熟悉的银色暗纹,都在夕阳下闪着光。
萧恕与沈牧对视一眼,都在彼此眼中看见了惊异和不可置信。
马车重新出发,走的慢吞吞的,远去时,还能隐约听见少年雀跃的笑声。
沈牧与萧恕都不再说话。
待那行人远去,沈牧才端起茶盏,默默的抿了一口。
茶水早已见底,他没有察觉,一时不防喝到茶渣,立刻又一口吐了出来,神色这才有所变化,道:“应当是看错了。”
萧恕点点头:“嗯。”
过了一会儿。
“啧,不可能啊。”沈牧道,“样貌便也罢了,毕竟从没人知道他到底长什么样,可那两把刀,还有那小跟班——”
话音到这里,顿住了。
萧恕没有说话,显然跟他也是一样的想法。
随便问一个江湖人,这一年以来,武林中最富盛名的是什么,对方或许不会告诉你一个人的名字,但一定会提到两把利刃。
连同那两把利刃一齐扬名的,自然还有他的主人。
沈萧二人也对季晟有所耳闻,并且有过一面之缘。
传闻中对方凶残恶劣的品性尚且不论,但半年前洛阳牡丹大会,二人都在场,对当时的情形看得分明,自然没办法把那样一个人,跟方才低着声,哄着说“会肚子痛”的男人对上号来。
“不过那声音,可真好听。”沈牧摸着下巴,又笑了,笑得目光微微闪动,“应当是个美人儿。”
沈牧好男风,最喜欢面若好女的精致少年,从前两人一同学武,沈牧便常常下山玩乐。
他自诩见过了大江南北的美少年,却少有如今天这般,连脸都没看清,只是听见个声音,就勾的他心痒痒的人。
沈牧眼眸微深,舔了舔唇,有些兴奋起来。
季晟虽凶名在外,但也的确没听说过有什么家室。
那样的声线,听起来还是个年纪不大的少年,多半是个娈宠。
沈牧觉得有点意思。
原先只以为季晟是条软硬不吃的疯狗,楼外楼拿重金招揽都不得入他眼,如今看来,倒有了几分人情味。
萧恕垂下眼眸,正暗自思索,一抬眼见沈牧这副表情,不由皱了皱眉。
“别忘了我们是来干正事的,别犯病。”他出声警告,“你若惹了事,我可不会管你。”
第19章
糖水被用一个干净的瓷碗盛着,里面放了些切碎的蜜枣儿、花生、莲子,最上面一层飘着几粒粉色的花瓣,是洗干净的桃花。
桃花其实并没有什么味道,只是香,放在糖水里为了好看罢了。
季晟端过来,没有要放下来的意思,洛闻心便就着男人的手喝了一口,还记着自己方才说的只喝一点点,所以喝得十分珍惜。
甜丝丝的糖水入口,既清甜又解渴,洛闻心喝了一口,又抿了抿碗沿,尝那上面甜甜的味道。
二十文一碗的东西,放在哪里都算不上贵,可洛闻心就像得了个天大的甜头,开心的眼睛都眯起来,再满足也没有了。
活了两世,他都算是要什么有什么,从未为钱发过愁,可唯有这吃食上面,总也没法随心所欲。
大多数时候是不能吃也吃不下,偶尔胃口稍微好一点,想吃什么了,也会碍于对身体无益,只好克制。
就算自己不克制,在他身边的人,也会因为见过他生病时的难受模样,下意识的管束着他。
这样算起来,季晟反而是对他最好的一个。
除去偶尔会莫名其妙的犯点神经病,季晟对他可以算得上有求必应了。
赶路这十多天以来,偶尔一些举动,更是称得上是娇纵——只要洛闻心声音软软的撒撒娇,或者扯扯他的袖子,季晟就很难有不答应他什么的时候。
洛闻心慢慢摸透这个规律,渐渐觉得就算偶尔被季晟捏上一下半下,也没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