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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7

    关于香水瓶,文里一共出现过四次,第一次是阿念初到阿谨那套顶层复式,在浴室里看到,刚刚开封;第二次是江临远对阿谨说阿念没有感情,阿谨难以置信,回到了这套房子,那瓶香水已经不在卫生间,他回忆是被他拿去顶层复式;第三次是阿念买来送他;第四次就是这章,阿念看到直到相遇前,阿谨也没有用过这瓶香水,却在不久后就在他新的房子浴室里看到刚开封的香水。

    这么一来,香水似乎是无中生有,出现了因果混乱,这种情况其实可以避开,但我是故意这么写的,因为有平行世界,有过去的时空,那肯定要区分开来。平行世界互无因果,比如第一个时空和第二个时空互无关联。但过去的时空,和两个平行时空,以及最后的第三个平行时空都互有因果关联。

    阿念回到过去,扰乱了因果律,才导致了“鸡生蛋还是蛋生鸡”这种情况的出现,这恰恰是判断她在过去时空最有力的证明。同样的,如果不是扰乱了因果律,弹钢琴,看星座,做饭等等事情也不会出现,因为他们两个本身谁也不会去做这些事情,更不可能两个人都搞出一模一样的时间平移。

    简单来说,这就是一对扰乱因果律才相遇相爱的couple。如果因果律存在,他们在地铁站,面包店前,就会像陌生人一样匆匆而过,素不相识。阿念不会有记忆里的两次谋面,阿谨不会在地铁站回头去找她,也不会在面包店前停住脚步,仔细辨认。

    这个故事结构就是这样,会形成一个圆,情节首尾相接,几大节点高潮任意一个都可以成为开端,也可以是结束。

    为理逻辑线索,还有配角的推动,我的脑细胞都烧焦了,难为你们看到现在,感谢!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过眼烟云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季布娘子、20540068 10瓶;昭颐 3瓶;凌霄花儿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15章 11

    取出笔记本,她看到了自己简历,左上角的照片是她去年拍的。她的另一只手伸进抽屉,取出那张简历,红笔圈出了她留的叔叔家的地址。

    翻开笔记本,是他隽逸的字迹,每一页只有一句简短的话。

    Day 1 隔了一年,她又出现了,又是一副以为我不记得她的样子。她以为地铁站短短一面我不记得她,可一年前她要跟我约定了八年后看天狼星,她怎么还会以为我认不出她?

    Day 2 在垃圾站看到她的那一瞬间,我再不愿意也得承认,当时的我松了一口气。

    Day 3 她给我做饭,洗衣服,吹头发,连喝的咖啡都晾到适宜入口的温度,我给她家用,一场约会都没有,就进入了老夫老妻的生活模式。

    Day 4~5 两天假期,她会讲冷笑话,会巫术,我喜欢看她神神叨叨地搞时间平移,妄想套牢我。

    Day 6 她受伤了,头磕到电线杆,幸好我提前回来,这个考试竞赛总拿第一的丫头,离开了我,好像总是惨兮兮的。

    Day 7 她走了,在我下定决心要跟她过一辈子时,她离开我了……也好,至少她没看见我人生最狼狈的样子。

    后面的一页是空白。

    她提着心飞快地翻页,后面全是空白,在她要合上笔记本的时候,最后一页又现了一篇文字。

    “搬离这里一年多了,最终还是决定买下这套房子。家人都以为我忘记她了,只有我知道,这一年多来,我反复在想一个问题,她到底是为什么要离开我?也许是我对她不够好,也许是我没有让她产生信心,我无数次想过当面问她,可我隐约能猜到,再见到她,也许她又是用陌生的目光对我不屑一顾。一直以来都有种感觉,我爱的她,和我后来去找的她是两个人,那个爱我的人,也许已经不在了。如果她还在,她一定会来找我,像在地铁站里,像在面包店门口,像在我家门前……她总会在某个地方出现,哭着扑向我,叫我‘阿谨’。我想了一年多,回到这套房子的这一刻,我想通了,我用了一年的时间去逃避,结果却是证明了我忘不了她。也许,我应该鼓起勇气去找她,即便等待着我的是她那近乎残忍的陌生目光……”

    豆大的眼泪砸到纸上,缓缓洇开,润湿了整张纸。

    合上笔记本,她颤着手捡起那张简历,死死地盯着红笔圈出的地址。

    他是去找她的。

    在甘蔗林夹道的柏油路上,银色宾利车的车头被撞毁,她骑在电瓶车上,隔着两三米远,望着驾驶座上满脸是血的他。

    仿佛有感应一般,他动了一下,缓慢地抬起头看到了她,他的眼睛,因为期盼和惊喜忽地睁到最大——

    她却冷漠地骑着电瓶车离开。

    那是他去见她。

    那是他见她的最后一面。

    他隔着一片红色的血雾,无能为力地望着离开的她,望着消失的电瓶车,望着空无一人灰色柏油路。

    她什么都不知道,就那样扔下伤重的他,冷漠地离开,出国留学,回国结婚。

    而他却自此丧失意识躺在病床上。

    死前她理直气壮地对苏锦说:“我跟他只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我不欠他什么!”

    不欠他什么?!

    在他没去见她,侥幸逃过车祸的时空,二十七岁的她还是跟他在奶茶店遇上。

    带着过去时空记忆的他,还是会再一次面对她陌生的目光。

    她现在所在的根本不是平行世界,而是过去的时空。

    而她也终于明白,为什么他要冒充律师跟她去了乡下?为什么要替她挑出黑橄榄;为什么只会弹那一首曲子?为什么要在顶楼盖一间能看见星空的玻璃温室?为什么要她一起做菜?为什么要喷她送的香水?为什么要送她雪绒花?为什么要养一只猫……

    他也在用时间平移,他默默地做着所有她说过的事。

    而死前的那刻,他明白了一切,明知道跟她在一起会死,却还是要她记住,要她答应——

    不管什么时候,不管什么地方,如果你见到我了,不要犹豫。

    什么都不准想。

    走到我面前来。

    让我认识你。

    他宁可死,也不放弃跟她相遇相识的机会。

    她的指甲用力地抠着地板,抠到指甲断裂,指尖渗出鲜血。

    到底她有什么好?值得他做出这样的选择?他奄奄一息时,不是应该叫她滚得远远的,永远不要出现在他面前,那样也许能够改变,那样她即使回到在铁站,回到面包店前,她也会装作不认识他,他也许还有一线生机。

    可现在,一切都无法改变了。

    明天他出车祸的前一刻,会像树的枝桠分裂成两个平行世界,而无论是哪个世界,他和她都已经死了。

    她死后的意识只能无依无靠地在过去的时空游荡,短暂地停留,让原本也许互不相干的他和她认识,让他爱上她,由此改变了他们原本的未来,而被改变的他们,在死的那一刻,时间却无法阻挡地向前,将那一刻也变成了过去。

    未来可以改变,过去却不能。

    此刻的阿谨并不知道,他们的未来已经变成了不容改变的过去。

    在分裂出的两个平行世界,22岁的她暂时沉睡了,当那个一无所知的她睁开眼,还是会带着资料骑着电瓶车,遇到去找她而遭遇车祸的阿谨;她还是会为了奔赴ETH,冷漠地丢下伤重的他,在七年后被苏锦一箭射死。

    27岁的她在另一个时空醒来,选择去当一个工薪族,还是会在奶茶店遇到他,还是会去凌云科技面试,还是会跟他相爱,最后一起死在车里。

    时间让一切都不会改变。

    它让一切照旧发生。

    书房死一般的寂静,像一座荒凉枯寂的墓园,弥漫着绝望的气息。

    她的墓碑已经竖立,她已经沉睡在潮湿的泥土之下,而宇宙中似乎真的有时间之神,特准她回到过去,定好了停留的时间,就是这短短的四次。

    多一分,多一秒都不可以。

    她木然地合上笔记本,连同简历一起放回抽屉。

    门外响起格外清晰的脚步声,她站立着,望着窗外明亮的阳光,外界的一切都与她这个失去了未来和可能性的人无关。

    脚步声在门前消失,过了好一会儿,又笃笃地响起,似乎是跑着离开。

    她蓦地转过脸,望着那扇紧闭的门——

    阿谨!

    刚刚是不是他来过?

    她跌跌撞撞地开门冲出去。

    “阿谨!”她对着空无一人的楼梯失声喊道。

    何谨修跳下最后一级台阶,模糊的喊声传入耳内,他的脚步顿了一下,正要凝神去听,手机铃声却在这一刻响起。

    他一手接听电话,一手按下车钥匙开锁,坐进停在路边的银色宾利。

    “你去哪儿了?”江岷气急败坏地吼道,“我在这儿等你半天了。”

    “临时起意去了一个地方。”

    “你不会是又去那里了吧?”江岷的声音像爆竹劈哩啪啦炸响,“你长不长记性啊你?稍微有点男人的尊严好不好?你还想怎么折腾?活着不好吗?不好吗?”

    何谨修把手机挂到充电座上,挂挡打方向,“我没进去。”

    “怎么不进啊?”江岷阴阳怪气地说,“搞不好还能见到个女鬼。”

    “你行了吧,我这不好好的么?”

    江岷放低嗓门儿说道:“那我就先走了,明天早上八我在医院等你。”

    何谨修踩着油门,汇入中间车道时,一抹影子在车窗外闪过。

    他猛地回头去看,一辆接一辆的汽车驶到旁边,挡住了那个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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